佛山市2013年环保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发表时间:2014-03-1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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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佛山”为目标,制定计划,落实方案,创新考核、强化监督,全面掀起了新一轮治水治气、促进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热潮,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势推进,总量减排、生态市创建、创模复核三大任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

  一、2013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大力创新环境管理体制和环保工作机制,环保优化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明确提出要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强化环保综合决策、严格环保责任考核和出台有利于了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出台环保责任制考核办法,促进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有了新举措。 为有效地推动我市以治水、治气为重点的环保任务和工程措施的落实,今年我市推出了最严格的环保责任制考核制度,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强化环保工作的督办和考核。7月中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市环委会印发了《佛山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暂行办法》、《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考核计分方法》、《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考核指标细则》以及《佛山市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配套文件。从7月起,对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环保责任制考核。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重视日常与坚持长效相结合,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经济奖惩和行政问责并重,通过建立环保考核金、环保奖励金和挂牌督办制度等,将考核任务、督办问题的完成情况与经济奖惩责任追究挂钩。近半年来,全市各区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成立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确保了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和重点环保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环委会建设,环保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去年8月,我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整合取代了多年来先后设立的环境保护各领域的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实现了环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环委会的建设,明确了专职领导、设立了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环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环保责任制考核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从8月起由市环委会牵头,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科、市监察局和相关部门每星期四天到各区进行现场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强化重点工作的督办,促进任务完成。组织召开了环委会专家年会,对近一年来的环保工作进行了诊断把脉,专家们分别对我市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固废治理及生态保护四方面工作出谋献策,总共提出了41项建议,其中市环委会采纳37项,并将建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环保工作机制体制创新。

  三是环保引领产业优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作用不断显现。一方面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主动服务,严格准入。一年来按照严把源头、控制总量、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审批原则,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引导产业优化发展。同时全力抓好规划环评工作的落实,以规划环评引导项目审批和产业建设。督促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的规划环评完成,促进佛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佛山新城中德工业服务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以治水治气为抓手,结合新一轮“三旧改造”工作,把村级工业区连片改造作为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纳入环保责任考核,全力推进。目前全市村级工业园改造示范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禅城区奇槎、鄱阳工业片区、大富印花城等地的连片改造也通过进驻工作组等方式加快推进。

  (二)全面动员,出台措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出台治水工作方案,确保治水任务落实。今年初省政府下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召开了广佛跨界区域水污染整治工作现场会,并将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列为省挂牌督办项目,为抓好贯彻落实,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佛山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整个《工作方案》以“水质稳定改善”为目标,遴选了271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8.64亿元。同时还将水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进度要求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尤其是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任务已明确落实到了各区、各镇和具体责任人。

  为加强对重点污染河涌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还组织编制了《佛山市重点河涌“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和《佛山市重点河涌“一河一策”编制大纲》,明确重点河涌整治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并邀请治水专家介绍国内外河涌整治的相关技术和成功案例,为各区镇开展河涌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引,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两个多月的基础调查和分析研究,目前我市第一批共42条重点河涌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整治工作也正式启动,剩下的第二批要求明年3月底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此外,为确保河涌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市还建立了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强化检查督促和信息公开,确保治水工作按计划推进。为确保治水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我市切实加强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一是制定《佛山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8月初明确了今年市挂牌督办的十大水污染整治重点项目并向媒体公布。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近半年来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专题督办和开展巡查等方式,全面加强了水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从7月开始每月对广佛跨界区域40多条主干内河涌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全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2012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年度评估工作,启动三水大塘工业园、高明危废处置中心和南海万顷洋农艺园等6个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三)多管齐下,强势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新局面。

  一是以细化分工和制度创新为抓手,全面铺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印发了《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并将大气污染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佛山市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区各镇(街)各部门并实施考核。同时,按照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的相关要求,编制了《佛山市关于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若干意见》,铺排好大气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以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为基础,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推进南海发电一厂降氮脱硝工程,推进工业锅炉燃料结构清洁化。2013年,我市共提前淘汰(改造)了4吨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吨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小锅炉,共计超过2700多台。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完成全市334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加强陶瓷行业污染整治的专题调研,组织编制了《佛山陶瓷行业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和《佛山陶瓷行业〈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方案》,为企业执行新标准排放要求提供技术指南支撑。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今年全市共有113家企业通过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48家企业通过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并对不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出了全省第一笔罚单,处罚金额达到45万元。

  三是以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为突破口,推动移动源污染控制。按计划有序的推进公务类黄标车、公共服务类黄标车、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2013年,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约7.6万辆,淘汰率37.2%。“以奖促治”推进提前淘汰车辆奖励补贴工作,共受理申报奖励资金业务约15451宗,累计发放奖励补贴资金约1.6亿元。继续铁腕整治黑烟车,实施《佛山市公众举报黑烟车奖励暂行办法》,我市整治黑烟车专项行动累计检查车辆9548辆,其中尾气超标2810辆,不达标率为29.4%。受理公众举报黑烟车约712宗。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汽油及国Ⅳ标准车用柴油,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全市推广黄标车“闯禁”实行电子抓拍系统,利用原有电子警察系统,包括电子抓拍摄像装置、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和交警综合执法平台开展工作。通过电子抓拍处罚,推进黄标车淘汰进度。

  四是以建筑扬尘控制为重点,遏制扬尘污染。我市出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建施工工地和道路与管线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将城市扬尘控制纳入全市,各区大气整治环保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总量减排、生态市创建、创模复核三大任务进展顺利。

  一是攻重点,拓领域,确保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我市谋划全局,印发了《佛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铺排2013年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列出来约150个项目为2013年减排的重点工程项目。组织编制《佛山市“十二五”总量减排中期评估报告》,深入剖析了全市及各区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总量减排完成任务。强化督查力度,重点对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脱硝工程建设、减排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进展实施督查督办,开展减排预警机制,及时对减排工作滞后、有可能影响全年减排目标完成的地区和单位实施预警。我市2013年纳入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全部完成,项目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及管网完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涉水行业结构关停、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业锅炉窑炉关停和新建脱硝设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含热电联供)企业取消脱硫旁路及新建脱硝设施。

  二是积极努力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生态市、生态区指标资料档案整理的衔接,根据各区的创建进展和成效,推荐条件较好的南海区和顺德区率先申报省级生态区。指导和督促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区积极开展2013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村)的申报工作。今年有9个镇(街道)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镇(街道)申报广东省生态乡镇、11个村(居)申报国家级生态村、40个村(居)申报广东省生态村。推动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委托编制《佛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实行“以奖促治”,开展佛山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奖励资金申请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牵头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区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修订,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完善环境管理。

  三是按计划抓好模范城市复核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继续抓好完善创模复核的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对五区15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抓好模范城市复核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开展“一企一档”资料整理工作,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2013年,我市共完成548家市终审企业资料复审工作,其中关停并转企业64家,已对388家企业开展现场审核,其余96家正进行资料复审工作。

  (五)创新环境管理方式,强化环境监察监测,环境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创新环保监察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全面开展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市区镇联动的网格化环境执法机制,将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统一执法规范,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佛山市作为2013年广东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全市推进执法的信息化能力提升,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工作。通过创新监察手段,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开展打击非法倾倒陶瓷废浆渣联合执法行动、跨市联合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全市陶瓷行业的专项排查,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的飞行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2013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1245人次(数据不包括顺德区,以下类同),现场检查企业18652厂次,立案查处企业317宗,罚款金额1014.87万元,限期整改企业330家。加强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环境信访工作标准,不断完善环境信访工作。畅通信访受理渠道。今年8月我局完成了12369环保热线与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并网衔接工作。

  二是推进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出台《佛山市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年),统筹我市重金属及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10家含氰镀锌工艺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54家企业电镀废水深度治理工作以及8家企业冶炼废气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将全市300多家重点涉危废企业信息纳入了管理平台。开展医疗废物集中整治和排查工作,建立我市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了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加强对化学品企业的排查整治,及时化解环境风险。

  三是深入推进环境监管的市场化。作为我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试点城市”,我市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省控以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地方政府审批项目监测,有效的促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环境管理服务。今年已有25家检测机构通过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评审认定,积极参与到我市环境检测工作中来,经统计,就市、区、镇三级环保部门委托开展监测业务共35项次,业务涉及水、空气、噪声及重金属等方面。成立佛山市环保产业协会,打造环保企业与政府沟通的平台。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聚集区建设成为“环境服务模式、环境服务政策、环境服务产业”三大高地和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和运营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环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宣传教育上有大行动。制定环境监察和宣传联动机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互动,主动曝光违规排污企业。加强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在我局网站上公布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落实了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佛山电台“民生直通车”直播节目和“对话民生”节目为契机,开展“绿色未来,美好家园”2013年青少年关爱山川河流环保夏令营、佛山市第一届“天蓝水清”环保摄影比赛等声势浩大、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环境宣传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二、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市部分河涌的水质依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加强水环境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任务更加艰巨。二是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现有环保法律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环境行政处罚普遍偏轻,处罚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普遍,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长期存在。三是一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三、2014年环保工作思路。

  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攻坚年。2014年,我市环保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重点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统揽,以《佛山市建设宜居城市环境行动计划》为落脚点。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坚定不移地落实倒逼机制,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产业优化升级;坚定不移落实各项改革创新,推动环保工作上新局面。

  (一)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全力推动环保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是探索环境监管、环境监测体制创新,推动环境监管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职能上收的管理体制,以整合有限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资源,形成大监察大监测机制。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手段,要围绕突出环境执法与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管相结合要求,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执法监管制度,要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预警等领域和方面,制定科学规范的制度,为实行统一监管和提升执法效能提供保障。推行大监测体系建设。要整合市、区、镇三级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纳入一体化管理,让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推动环境保护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继续发挥好环委会统筹协调、统一监督和智囊团作用,推动环保优化经济增长。进一步完善《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其相关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环保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提升的作用。建立市级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按照谁受益、谁补偿,推动地区之间、流域上下游地区、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外实施生态补偿,逐步实现生态补偿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

  三是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环境监测市场化运行制度,加快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抓紧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总量核定和监管、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等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工作,引导企业自觉减排,促进污染治理。在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开展浓度、总量双控制管理试点,要在全面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将总量分配到企业,实现“一卡双控”的智能化监管模式,实现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刷卡消费。进一步深化环境检测社会化试点工作,继续按照省的要求,做好环境检测社会化试点工作;发展环保市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环境管理,鼓励环境咨询、环保设施运维服务外包,推动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地扬尘监管理等实行委托第三方监管。

  (二)认真谋划,勇于担当,全力抓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实施。

  一是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完善全市250条河涌建立涌长制,全面启动第一批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整治计划,铺排第二批河涌“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狠抓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等污染严重河流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供水布局的调整,做好相关水厂的关停工作,新建、扩建一批水厂,到2014年使全市的备用水量达到取水总量的30%以上。

  二是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新拟定我市的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加快工业企业的锅炉窑炉的整治工作,推进陶瓷行业达标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整治工作,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审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电子抓拍系统、提前淘汰补贴奖励及推进第五阶段黄标车限行的工作等措施,按计划推行各类黄标车的更新淘汰工作,继续有效打击上路行驶的黑烟车。

  (三)强化统筹,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总量减排、创模复核、生态市创建三大任务。

  一是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制定2014年减排计划,按照计划重点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完善工作。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通过示范工程和以奖促治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

  二是抓好生态市创建工作。继续抓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建设。督促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合理安排好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2014年要确保80%的镇和涉农街道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并合力争取所有的镇和涉农街道均创建成为省级生态乡镇。鼓励条件成熟的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区,同时做好省级生态市的申报准备。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跟进落实,有目的地打造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亮点项目,带动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是推进创模复核工作有序开展。协调解决复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完成第三批市终审企业终审工作基础上,加大区终审企业抽查力度,强化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区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同时规范一企一档工作并使之常态化,维护企业环境管理档案资料动态更新工作,准确反映重点企业环保动态。

  (四)依法行政,执法必严,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逐步扩大纳入网格化监管的企业范围,并将该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建设佛山市环境监察一体化的移动执法系统,随时随地查询企业的环保审批、在线监测的实时数据、视频图像等排污信息,通过信息化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执法态势。完善部门联动、跨界污染联合执法等机制,进一步做好两法衔接,依法移送一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落实环境监察与环境宣传联动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创新演练形式,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是加强环境风险源排查力度。推进涉重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按要求完善涉重金属企业减排台账档案建立,实现动态管理。继续推行我市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物、进口废物、电子废物和严控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管,信息化手段深化固体废物管理。继续结合日常辐射管理工作,做好辐射环境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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