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主动公开 佛环函〔2017〕755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止黄标车
异地检验的通知
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环境保护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近日,我局接到省内其他城市反映,我市个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目前仍在开展异地黄标车检验。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部署,为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请你们严格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7〕14号)关于“禁止黄标车异地检验”的规定,督促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把好机动车异地年审关,严格禁止外地黄标车在我市进行异地检验。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9日